实验教学中心运行制度措施

(1)按照《兰州理工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实施意见》,实行校建院管。中心主任直接由学校任免,实现主任负责制,主任负责实验中心的全面管理。同时设副主任三名,分别负责实验教学、科研、设备和日常管理工作,办公室主任一名,协助中心主任工作,中心教学人员由四部分组成:责任教师、任课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和兼职教师。

(2) 学校和学院具有完善的实验室运行、管理及相关制度。实验教学中心是按照学校学院相关制度运行。

(3)对中心的人、财、物实施“四统一和四结合”管理模式。“四统一”即实验人员统一管理、教学仪器统一购置与管理、实验教学经费统一核算、实验用房统一使用;“四结合”即中心建设与课程建设结合、与专业建设结合、与学科建设结合、与科研平台建设结合,通过实验教学资源优化,仪器设备得到充分的利用。按照“实践教学四年不断线”要求开展,实验教学采用统一组织、开放教学、导师指导三种方式分阶段交互式多元化教学管理模式。统一组织主要针对基本型实验和部分提高型实验,开放教学适用于提高和综合型实验,导师指导适用于研究创新型实验。

(4)中心成立以来,通过实行“四统一”使教学资源全院打通,冲破了专业壁垒,按照功能模块进行建设,充分发挥了学科群相互支持、交叉、渗透的作用,既能避免重复建设,又提高了设备利用水平和资源利用率;通过实行“四结合”既拓宽了中心建设所需人、财、物渠道,加快了中心的发展,又提高了中心教学资源的利用,共用了实验资源、维护人员,降低了运行费用,提高了业务和管理水平,促进了专业、学科的协调发展。